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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权价值评估

2021年05月12日

       无形资产资产评估的难度一直是资产评估行业的痛点,而植物新品种权的评估更是无形资产评估的偏点和难点。其不像专利、商标、著作权那样为大家所常听常见,甚至有很多人都很少听说过还有植物新品种权这种说法,可想而知其价值评估的常见性。

       今天,我们就聊聊植物新品种权价值评估。

       植物新品种的培育投入了人力、物力,并且能给其所有者及使用者带来预期的收益,因此具有一定的价值。植物新品种的价值主要有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本文主要研究其商业价值。影响植物新品种商业价值的因素主要有:

       1、植物新品种自身状况

       植物新品种的种植产量、适应性(如地域的广泛性,抗倒伏、抗病虫害等)、品质(如玉米品种中粗蛋白、粗脂肪、粗淀粉、赖氨酸的含量)、制种的产量等等都会影响到其价值的大小,是影响其价值的主要因素。

       2、转让时间和条件

       植物新品种的转让时间,有的是在新品种被审定后,有的是被审定前。审定前后的价值不同。此外,转让时是否带有附带条件及转让费用的支付方式都会对农作物新品种的价值产生影响。

       3、外部环境因素

       影响植物新品种价值的外部环境因素主要有市场因素和自然因素、农作物新品种的市场供求关系、其他同类农作物品种的市场竞争。自然环境的变化也会对其价值实现产生很大的影响。

      4、其他因素

      植物新品种转让之后,对品种具有使用权的种子企业的制种规模、制种环境及市场营销运作等都会对新品种价值产生影响。

      植物新品种的价值评估是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由专门机构和人员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要求,在充分考虑植物新品种价值评估特点的基础上,对所要评估的品种进行全面系统的评定,以确定其价值。植物新品种价值评估具有以下特殊性:

      1、评估对象的确定较为复杂

       植物新品种是无形资产,作为其载体的种子也不宜识别,因此,其价值评估必须有专业人士的参与或提供咨询意见才能完成。植物新品种有可能在未经审定前就进行转让,因此必须要核实有关的资料和法律文书等。

      2、评估价值影响因素的特殊性

       在进行植物新品种价值评估时,除了考虑技术性因素、市场因素、经济因素外,还要考虑自然环境因素,自然环境对植物品种的价值影响是巨大的。由于作为植物品种承载体的是具有生命力的农作物,其具备显著的地域性特点。当自然环境适宜植物生长时,植物的品种效用能得到较大的发挥;反之,当自然环境不适宜该植物品种生长时,植物新品种的效用就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植物新品种的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植物新品种的转让或投资,都是以未来可获得的超额收益能力为基础的,因此适宜采用收益法。但是运用收益法评估植物新品种价值中各个参数的确定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1、未来收益确定方面:植物新品种效用的发挥要借助于具有生命力的农作物来实现,但影响农作物产量和质量的因素非常多,而且不确定性特别大。这些因素中既有自然因素,也有市场因素,每一个因素都具有不可控制性。在这种情况下,要预测植物品种未来的收益就存在着很大的困难。

       2、折现率的确定方面:无风险利率的确定相对比较容易,但风险利率的确定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同确定未来收益一样,植物新品种由于研发周期长,市场变化较快,且受自然环境影响大,所以无论是研发还是采用都存在很大的风险性。在其他的无形资产评估中,很少涉及自然气候风险的评估。像土壤、气温、光照等这些影响农作物价值的因素,必须借助于相关学科,寻找出科学的评估方法,正确衡量这些不可控因素的影响程度,以便合理预测植物新品种的未来收益。

       3、收益年限确定方面:植物新品种属于收益期较短的资产。而且,植物新品种大多具有唯一性,评估中可参照的对象不多,因此确定收益年限也比较困难。这要求我们能够采取科学的预测手段,尽量准确地预测农作物新品种可以发挥效益的期限。

       至于市场法和成本法,实践中用来评估植物新品权价值的应用案例不多,但是也不是不可以用,结合植物新品种情况、成本投入计量因素、评估目的等因素,在合适的情况下,不排除用市场法或者成本法进行价值评估。